烧伤一般是指热力,包括热液(汤、水、油)、火焰、高温气体、蒸汽、炽热金属液体(如钢锭、钢水)等,所引起的组织损害,主要是皮肤和/或粘膜,严重者可伤及或/或粘膜下组织,如肌肉、骨、关节甚至内脏:由于化学物质、电能、放射线等所致的组织损害和临床过程与热力烧伤相近,因此临床上习惯将其归在烧伤一类。实际上它们不仅与热力烧伤,而且各自之间是有一定区别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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烧伤常见的致伤原因,无论和平时期,或战争时期,均以热力烧伤多见,约占各类烧伤原因80%-90%。战争时多系火焰烧伤(燃烧武器、弹药爆炸、各种机动车辆、飞机、舰艇着火等)。近年来,由于化学工业的迅速发展、电力的普遍使用而对这方面烧伤的预防知识未能及时普及,化学烧伤和电烧伤发生数已有上升趋势。
临床上也有将热液、蒸汽所致之热力损伤称之为烫伤。其临床表现与火焰词炽热金属所致热力烧伤不尽相同。例如火焰、炽热金属温度高达千度以上,如果所致时间相同,则烧伤的深度较深,而系干热,对局部组织尚有烘烤作用,故损伤组织含水量仍然较高,近似湿性坏死,即便是全层皮肤甚至更深的组织坏死,早起也不象火焰等高温所致的深度坏死那样的皮肤样焦痂:从理论上讲,由于烫伤所致的深度坏死的组织中含水量较高,故便利于细菌滋生,感染发生较早。因此烫伤一词应限于由于热液、蒸汽等所致之损伤,不宜将所有的热力所致之烧伤均称之为烫伤。